王正道(1835--1895),土家族,大庸合作桥王家湾人。
咸丰八年(1858),由族人王绿槐推荐,投入湘军曾国荃吉子营,镇压太平军,升为参将。
咸丰十一年(1861),调入左宗棠楚军,隶属于刘明灯的新左三营。
同治五年(1866),随左三营赴台,出任台湾道北路协台,镇守彰化、淡水、宜兰等县。
同治九年(1870),福建海疆屡遭外敌侵犯,闽浙总督调王率部驻防厦门。
同治十二年(1873),清廷补用王为台湾彰化协副将,授二品总兵、振威将军。
同治十三年(1874),率军二登台岛,与日军在台南三嵌店展开激战,收复台南,将日本侵略者赶出台湾。
光绪八年(1882),被调驻守福州马尾,兼理船政局巡察。
光绪十年(1884),率部参加中法马尾大战,王身负重伤,其养子王育全及他从家乡带出来的数十名官兵全部阵亡。马尾大战后,王奏请朝廷在厦门建立火药局、军械局和船政局,以巩固福建海防。
光绪十三年(1887),他精心筹划,修厦门火药局,选局址在海疆要冲。
光绪十六年(1890),遭诬陷、罗织“督修火药局贪污,且因位置不当而致火药回潮”罪名,被清廷将其削职为民、遣回家乡。
光绪二十一年(1895),日军进攻台湾,派兵骚扰福建沿海。厦门火药局在战争中发挥了巨大威力,致使日舰连连受挫。。此时清廷才知是王所修火药局确保了海疆,诏令王官复原职。王在赴任途中病逝,时年60岁。朝廷嘉其忠义,追授为“神武大将军”。